民生篇:《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来源:CCTV   2010-12-01 10:13:24

  【解说】2010年9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公布通知,要求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这是近年来中国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打出的一记“重拳”。

  【解说】《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解说】近几年,我国发生了多起食品安全违法事件:瘦肉精、苏丹红、“毒奶粉”、地沟油、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都在社会上引来轩然大波,不断动摇着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卫生部也因此不断出台各种措施,通过加大管理力度来保障食品安全。

  【解说】2010年2月,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委员会由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工信部等15个部门组成,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这是一个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采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王贵松 不管是日本还是欧洲,很多国家都有“食品安全委员”的存在,如果在机构上加强这样的一个食品安全检测的话,可能给人感觉信心很足。它可能更多的只是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它对于整个形势可以进行分析,然后从整体上进行把握。

  【解说】2010年 8月,中国首个食品安全法制研究科研机构正式成立,参与者中包括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高级官员,和大量相关领域的顶尖学者。而他们将研究的领域则包括和食品安全有关的《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多个领域,目的就是要为建设食品安全法制提供理论和制度支持。

  【解说】8月下旬,在全国人大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有代表提出,目前的修正案没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建议修改。其中王陇德委员说:刑法有关条款和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不一致,刑法犯罪主体只涉及生产、销售人员、造成对储藏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人员处理时,没有刑法依据;另外,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立案标准太高,而且难以认定

  【解说】201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正式对外公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

  【电话采访】冯玉军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这其实不是一个突然的行为,其实是从2008年发生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以后,在2009年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到今天连续三年,一浪高过一浪,全方位地营造或者构建食品安全防线的一个新的标志性事件。

  【解说】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部门明确了各自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职责。

  【解说】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时立案,依法采取有效的刑事强制措施,快速侦破,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解说】检察机关负责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采访】最高人民检查院反渎职厅副厅长李忠诚 检查机关通过行使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来促进和保证公安机关在查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过程当中依法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违法食品安全犯罪

  【解说】在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定罪量刑时,法院系统将不仅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

  【采访】北京大学法学院  王锡锌教授   民事诉讼,特别是食品安全这种侵权诉讼这一块儿,如果能够更多地强调民事诉讼、民事救济,我想这样才能够是公权和私权都是两手同时硬起来,这可以更好地使我们食品安全的系数大大提高

  【解说】鉴于此,四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触及食品安全“高压线”的,设置了更为严厉的惩罚。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四部门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

  【采访】最高人民检查院反渎职厅副厅长李忠诚  食品执法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方面来讲,一个是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认识 认清职务犯罪的危害 认清食品安全对民生民意的重要意义 另外一方面我觉得还是要加大查处的力度 管理 惩治也是预防 惩治也是最好的预防 检查机关要加大惩处力度

  【采访】王锡锌:就是食品卫生、食品安全这些问题,它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可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民心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市场秩序问题,更是一个民心问题,因为民意都要求要真正地能够保障食品的安全。所以我想这样一个通知,它并没有规定期限,并没有像我们以往的通知说,我们要在一段时间内划定一个期限,这一段时间我要依法严打,而是它可能是一个长期的一个刑事司法的政策。